国家发展改革委、中央宣传部、教育部、公安部、民政部、司法 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农 业 农 村 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退役军人部、国务院国资委、广电总局、体育总局、国家统计局、国家医保局、国家中医药局、全国妇联、中国残联联合发布《“十四五”公共服务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
《规划》明确,鼓励社会力量参与。完善相关政策,放开放宽准入限制,推进公平准入,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、政府购买服务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等方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。在资格准入、职称评定、土地供给、财政支持、政府采购、监督管理等方面公平对待民办与公办机构,及时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。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全面清理整合涉及社会力量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,整合公共服务机构设置、执业许可、跨区域服务等审批环节,优化审批流程,提高审批效率。
《规划》要求,完善财力保障制度。落实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,优化财政支出结构,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支持力度。将更多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,完善财政、融资和土地等配套优惠政策。规范购买流程,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确定承接主体,实行竞争择优、费随事转。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绩效管理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,综合利用债券、保险、信贷等方式,为公共服务项目融资提供支持。